1.什么是器官捐献?
器官捐献就是当一个人不幸去世时,根据本人或家属的意愿,将其功能良好的器官,以无偿的方式,捐献给器官功能衰竭急需器官移植的患者,让他们能够延续生命,改善未来生活质量,并且能继续贡献社会。目前中国红十字会开展的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是指面向社会公众在其身故后自愿的器官捐献,不涉及活体器官捐献。
2.器官捐献者需要具备什么样的基本条件?
器官捐献并无绝对年龄限制,主要视捐献器官及组织的可用性而定。原则上,有关器官或组织功能良好,没有感染艾滋病或其他严重传染病,没有癌症(除原发性脑肿瘤)者,一般都适合捐献器官。另外,专门的医疗小组会评估捐献的器官是否适合用作移植后,才会进行手术。
3.器官捐献有哪些方式?
4.我还年轻,也需要考虑器官捐献的事情吗?
合适的器官捐献者大部分是意外或突发疾病的去世者。如果死者生前没有以书面方式表达捐献器官的意愿,也没有向家人表明捐献意愿的话,去世后很难实现捐献器官的意愿。
5.听说器官移植尚在实验阶段,我捐的器官会被浪费吗?
器官移植医疗技术在我国已经很成熟,并早已在临床应用。器官移植技术被公认为治疗器官衰竭的有效方法。器官移植给予病人重生及改善生活质量的机会,而且成功率非常高,例如肾脏移植,接受移植的病人一年的存活率在90%以上。
6.因器官捐献而产生的费用需要由我的家人承担吗?
凡捐献者去世后因器官捐献而产生的费用,均无须家属负担。
7.我只愿捐献某一种器官,其他器官会被摘取吗?
愿意捐献器官的人,可在《器官捐献登记表》上表明自愿捐出的器官种类。此外,在捐献手术进行前,死者家属需签署一份知情同意书,并再次明确捐献的器官或组织,医生会严格按照捐献意愿摘取器官。
8.我若签了《器官捐献登记表》,一旦遇上意外,医护人员是否会放弃救我?
拯救生命是每一位医护人员的天职。器官捐献只有等所有抢救措施都失败,医护人员与病患家属开始讨论死亡时,才会被提出。曾经表达过器官捐献的意愿绝对不会影响到应有的救死扶伤的医疗宗旨和服务。只有患者被医生证实死亡后,才会考虑是否适合捐献器官。
9.器官可以买卖吗?
不可以。①根据《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第三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买卖人体器官,不得从事与买卖人体器官有关的活动。”②《刑法修正案(八)》第三十七条 “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0.器官捐献与遗体捐献有何不同?
器官捐献是把具有功能的器官完整保存下来治病救人,挽救他人的生命,同时逝者的生命也得以延续。
遗体捐献一般是捐献者遗体捐给医疗单位或者医学院校进行科研教学之用。
11.我市已成功器官捐献共多少例?
截至2017年8月30日,全市已实现遗体捐献20例,实现器官捐献65例,角膜捐献57例,位居全省前列,为挽救群众生命、帮助患者重见光明做出了巨大贡献。
12.器官接受者或他的家人是否会发生到捐献者家中进行致谢或慰问,导致死者家属更加伤心难过的事情?
基于尊重器官捐献者及接受者的隐私权,捐献者与接受者双方基本信息都将严格保密,医护人员不会透露双方的姓名或个人资料,以避免当事人不必要的困扰。如果捐献者和接受者双方需要,相关工作人员会告知捐献者家人有关器官接受者移植手术后的进展,并且可担任“捐”与“受”双方的联系,传递关怀。除非家属同意,我们不会将该项捐献的消息主动发布给新闻媒体。
13.是否可以指定捐献给某位特定人员?
器官捐献是大爱的表现,每一个生命都是宝贵的。移植时需要考虑诸多的因素,如组织抗原基因(HLA)的类型及血型等,谁最适合,应由移植专家小组来决定。
14.器官捐赠流程?
所在地地方红十字会登记。设区市、县(市、区)红十字会应当将登记情况在三日内报送省红十字会。地方红十字会可以委托医疗机构进行登记,医疗机构应当将登记情况在三日内报送所委托的红十字会。捐献前应当有同意捐献的书面证明。捐献人捐献活体器官,应当不危害其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