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和驻市医疗卫生单位,各有关社会医疗机构:
根据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6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护考办发〔2015〕3号)精神和省卫计委、人社厅《关于转发2016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赣卫人字[2016]1号)有关规定,为做好我市2016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方式和时间
2016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我省实施人机对话考试试点,考试定于2016年5月28、29日举行,每半天为一个批次,考生将随机分配至其中一个批次,参加专业实务和实践能力两个科目的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考试时间 | 批次 | 考试科目 | 时间 |
5月28日
| 第一批次 | 专业实务 | 8:30-10:10 |
实践能力 | 10:55-12:35 | ||
第二批次 | 专业实务 | 14:00-15:40 | |
实践能力 | 16:25-18:05 | ||
5月29日
| 第三批次 | 专业实务 | 8:30-10:10 |
实践能力 | 10:55-12:35 | ||
第四批次 | 专业实务 | 14:00-15:40 | |
实践能力 | 16:25-18:05 |
二、报考资格
凡符合《护士条例》和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部长令74号)中报名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考试。具体如下:“第十二条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的,可以申请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2002年10月31日前,自学考试、各类高等学校远程教育举办的相关医学类、药学类专业的学历教育,其入学注册的国内外、境外非在职学生,按教学计划、学籍管理规定,如期完成培养过程,毕业后学历可以作为相应资格考试的学历依据。此规定在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和注册中依然有效。
2008年5月12日之前入学的二年制学历可以报考, 2008年5月12日之后入学的二年制学历不可以报考。
关于3+2的问题。是3+2学历的,应该提供中专、大专学历的情况下报考。
2016年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统一组织报名。
申请人为非应届毕业生的,可以选择到单位或人事档案所在地报名。具体要求:
1.有工作单位的,需加盖单位公章。
2.无工作单位的人员,档案在人事部门保管则由档案所在地人事部门(市或区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盖章。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2016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包括考生网上报名、现场确认两个阶段。2016年1月12-31日,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进行网上报名,并网上填写打印申请表;现场确认时间:2016年1月13日至2月1日。
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委、市直和驻市医疗卫生单位为本地、本单位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点,负责本地、本单位考生的现场确认和报考材料的收集及上报。中心城区诊所、附件2中未列出民营医疗机构的考生到章贡区卫生计生委进行现场确认。具体安排见附件2。
各报名点对考生报考资料进行初审,并按规定时间(详见附件2)将考生报考资料送考点审核。
各报名点应从考务系统导出的考生信息制作成汇总表,考生报考资料顺序与考生信息汇总表的顺序要一致。要严把照片关,按网报时的要求上传清晰白底数码照片。照片不符合要求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报名合格的考生可于2016年4月21日―5月29日自行在网上打印准考证。
人机对话考试开考前中国卫生人才网上将发布考生人机对话考试模拟练习版,供考生提前练习、熟悉人机对话考试的操作系统。
四、考生报名所需提交的材料
(一)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A4纸);
(二)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A4纸,原件报名点审后即可退回考生本人);
(三)本人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A4纸),毕业证网上学历查询;
(一)、(二)、(三)材料依序装订。
毕业证和身份证上的姓名、出生年月不一致者,出具近期户籍证明或学校证明,户籍证明须带照片制式的,且有效期为一月内。
考生到报名点确认时需携带有关证件原件,并上交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经报名点、考点审核后退回考生。
五、收费标准
按江西省卫生厅《关于护士资格考试收费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赣卫人字〔2013〕5号)中规定的护士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162元,其中专业实务考试每人每科71元,实践能力考试每人每科91元。
六、成绩发布及合格证明下发
2016年考试成绩公布后,考生可凭准考证号和有效证件号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进行成绩查询并下载打印成绩单。成绩合格证明由国家卫计委下发至考点,考点收到后发放至各报名点。
附件:1、 2016年赣州考点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生信息汇总表
2、2016年赣州考点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计划安排表
赣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