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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中医院2018年下半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字体【 】     编辑日期:2018-07-11     来源:赣州市中医院     阅读次数:次     保护视力色: 

            为满足医院业务发展需求,报请市卫生计生委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若干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学历、专业及年龄条件

详见各招聘岗位具体学历、专业及年龄要求。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执业资格、工作经历条件均指本岗位招聘最低条件(含本条件);岗位要求全日制学历的,指普通高校统招录取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不含在职人员全脱产参加高校学习所获学历;考生所学专业以教育部门的《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目录》和《综合性专业分类指导目录》(以下简称四个专业目录”)规定为准。专业要求为大类的,考生所学专业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个分类目录,即可报考;招聘岗位要求具体专业的,考生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方可报考。岗位条件中涉及年龄计算时间截止至201871日。

(三)工作经历要求

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开具相关的工作经历证明,工作经历按时间计算截止时间至201871日。因部分院校毕业证所标注的毕业时间未精确到,故只要工作经历包含12个月份的,可视为满1周年;考生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等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岗位未注明要求相关岗位工作经历相关专业工作经历的,只要毕业后具有相应时间的任何工作经历均可。

(四)其他要求

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的材料:机关事业单位及国企正式在编人员报考,应出具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注明参加工作时间),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未提供以上相关证明,但所在单位出具了同意拟聘用考生根据有关规定办理辞职辞聘证明的,视同单位同意报考)。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8724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星期六、日及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赣州市中医院人事科(医院放射科二楼203房间)。

3、报名方式:到医院人事科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报名。

  4、报名递交材料:赣州市中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贴相片)1份(见附件可下载)、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证或资格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资格审查

1、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2、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对急需或特殊短缺专业或层次要求高、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医院研究,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如报名者只有1人的,原则上笔试成绩不低于60分,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

3、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重点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的方法择优聘用。

1、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公开招聘总成绩为100分。根据考生笔试成绩(60%)和面试成绩(40%,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折算考试总成绩。笔试、面试分值各为100分。

2、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笔试成绩及时向考生和社会公布。

3、根据笔试成绩,各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硕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和男护士采用直接面试考核的方式,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名额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某岗位出现入闱总成绩并列情况,需加试后确定入闱对象。)对应聘人员与招聘名额未达3:1的岗位,该岗位最低入闱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对象根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拟聘人数和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录用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2、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体检的时间、集中地点和注意事项将提前告知体检对象。体检结果在体检结束后及时告知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7日内根据体检的有关规定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医院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及报考资格进行全面考察、政审。因考察和资格审查不合格、个人放弃等情况出现的缺额,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1、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医院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经院办公会讨论通过后,在医院官网发布聘用公告。

2、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双方签订聘用合同,聘期3年。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在市卫生计生委人事部门指导、监督下进行。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严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本招聘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将解除聘用合同,并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医院监察举报电话:0797-8109505

报名咨询电话:0797-8109172

附件:1、赣州市中医院2018年下半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职位表

2、赣州市中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018710

 

赣州市中医院2018年下半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职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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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中医院2018年下半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职位表.doc (57.00 KB)

 

 

赣州市中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文件类型: .doc 赣州市中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34.5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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