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中医院2019年第二批重点药品监控目录公示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关于印发第一批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化药及生物制品)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9】558号)《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做好辅助用药临床应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8】1112号)《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建立重点药品监控制度的通知》(赣卫医字【2017】105号)《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调整2019年第一批省级重点药品监控目录的通知(赣卫办医字【2019】10号)等4个文件要求及我院2019年1—6月份全院药品采购及消耗量,药品使用监测情况,处方点评情况,对我院重点药品监控目录进行了动态调整。现将我院2019年第二批重点药品监控目录(具体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9年8月16日—8月26日,对以上结果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医院纪检监察室或药械科反映。
监察室电话:0797-8109505
药械科电话:0797-8109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