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中医院部分医用耗材遴选资质审查结果公示
赣州市中医院对遴选耗材进行资质审查,现将资质审查通过结果公示如下:
公示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各相关当事人对以上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逾期将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0797-8109505 监察室 0797-8109139 药械科
一、资质审核通过的产品将进入下一步遴选,本着质优价廉的原则以产品价格、配送企业服务能力及其他作为主要依据进行遴选。遴选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1、单独密封的产品报价表(报价表格按附表:2格式填写)、以产品报价表价格为准不接受二次报价,每个信封里只有一个品目,密封信封上注明配送公司名称、产品名称规格等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如未按要求执行则视为无效响应)。
2、佐证材料:⑴配送公司的仓储地址及面积(本地是否有仓库、仓储面积以提交资料为准);⑵保障紧急供应的能力(以承诺书为准);⑶配送公司的送货方式(是否有专职人员配送,不通过快递方式送货以提交资料为准);⑷对滞销、近效产品的处理方式(以承诺书为准);⑸配送公司在本市三甲医院的配送率(以购销合同或供货清单发票复印件为准);⑹产品在本省三甲医院占用率(以供货清单发票复印件为准);⑺产品是否在江西省医保目录内(请严格按附表3格式填写,另附全新U盘拷贝的电子表,U盘用后退回)。(8)公司承诺说明书(按附件4格式填写);参加的供货商需提供近2年的证明材料作为印证。以上材料作为遴选依据依次按序号顺序排列胶装成册(一正三副),封面注明XX公司,不接受未经胶装的资料。将单独密封产品报价表的信封、胶装资料、U盘一起装入佐证材料密封袋,佐证材料密封袋上注明配送公司名称、产品名称规格等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如未按要求执行则视为无效响应)。
递交材料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8日下午17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二、遴选时参加公司须提供产品样品及同型号产品说明图册进行评选。
遴选时间:2022年11月1日、2022年11月2日、2022年11月3日分阶段进行(详见附件5)
遴选地点:赣州市中医院门诊楼六楼会议室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
温馨提示:参加人员严格遵守防疫要求,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必须佩戴口罩、测体温、健康码及行程码为绿色。对未按规定履行责任、造成疫情传播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后果自负。
附件1:遴选目录表
附件2:耗材遴选产品报价表
附件3:耗材医保信息填写表
附件4:公司承诺说明书
附件5:遴选时间安排表
赣州市中医院
2022年10月21日